我如何看人群里的自己
今天的天气一如既往的好,阳光很明媚,带着夏末的余韵。上午发生了一点小插曲,但那时林荫道的风正吹得恣意。傍晚集合见面会时,云层渐渐厚了,暗了,却没有下雨,只是带着潮湿的气息不如夜晚——这是我已经熟悉完毕,为我的舍友们“看家”——她们如是说,我也很喜欢这个说法。
我洗晾了衣服,扫了地,在阳台吹了会风。这是我不好描述的满足感,我曾经从未有过这样的满足。这时我想起曾听说的,哈佛大学要求学生们背上行囊,离开家的怀抱,离开原来的生活圈子,到达遥远的马萨诸塞州来。这就是社群的力量吧。人不能没有社交。
我记得我在流媒体平台上看过Prof. Alan·Macfarlane关于“社会化”的解读——“社会化是一场缓慢的自我驯化吗?”人类这样的生物,不能失去社会化。再“孤僻”的人,ta都会向外寻求慰藉,包括拟社交。人是天生社会的。人所享受的和不享受的,都是社会的。
而这个话题之所以诞生,是因为社会化的含义被污染。能说会道,有礼貌,有口才,有交际能力……诸如此类的夸赞最常出现在一个高社会化的人身上。这是多好的词汇啊——你怎么能在享受这样好的品格带给你便利的同时,曲解它们的内涵并加以抨击呢?
至于“自我驯化”,那是另一回事。是披着社会化外壳的调训。是我们嗤之以鼻的陋习。
说到这里,我想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《白痴》。梅诗金公爵就是一位高社会化却没有被驯化的人物。他如此大方自信而坚定热情,他的涵养,他的认识,这不是一个恐惧社交固步自封的人可以学会的。但他是“白痴”,一个没有自我驯化的白痴。
这是从社群功能发散的,或许有些偏离。我想说的是,人在向外界伸出触角时,会以意想不到的速度成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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